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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司法考试重大泄密案4名嫌疑人被公诉

时间:2008年05月07日 10:00  新闻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宁波5月7日讯(记者曾祥生 通讯员陈莹) 5月5日,记者从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检察院获悉,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该市首例司法考试泄密案,经检察机关审查,已于日前对被告人石玉丹、李晓亮、于树泉、刘振华等4名嫌疑人以涉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依法提起公诉。此前的今年3月,海曙区检察院以柏伟、谢静波、张敏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在公开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3名宁波考生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成立,柏伟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谢静波、张敏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被告人石玉丹为通过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从司法部一工作人员处获得了2007年司法考试试题与答案。 2007年9月10日,为帮助前男友李晓亮通过07年国家司法考试,石玉丹在其家楼下,将通过电脑编辑整理并打印的07年司法考试试题与答案交给李晓亮,供李复习使用。
        2007年9月11日,被告人李晓亮在其北京市昌平区宁馨苑小区的暂住处,将从石玉丹处获取的07年司法考试第一卷至第三卷试题与答案交给被告人于树泉。于承诺事后送一辆轿车及其他好处给李晓亮。同月15日晚,李晓亮将第四卷的试题与答案交给于树泉。
        2007年9月14日晚至16日中午,被告人于树泉在北京通过QQ传输、复印后分发等方式将从李晓亮处获得的07年司法考试试题与答案贩卖给北京、浙江宁波、浙江金华、山西临汾、河北唐山等地20余名考生,非法获利数十万元。
        2007年9月12日,被告人刘振华受于树泉指派,携带对讲机、耳机等作弊设备从北京赶赴浙江宁波,帮助考生柏伟(另案处理)等人传递答案、收取赃款并监督其复习。9月14日晚及15日中午,于树泉分别将07年国家司法考试第一卷、第二卷试题及答案通过QQ发送给在宁波龙江宾馆的柏伟、刘振华等人,刘振华接收后复印两份给谢静波和张敏(均另案处理),并在房间内监督其复习。9月15日上下午,刘振华分两次在宁波效实中学考场外通过对讲机等通讯设备向参加考试的柏伟等人宣读该试题与答案。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石玉丹、李晓亮、于树泉、刘振华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办案检察官介绍说,国家司法考试答案在考前系国家机密级资料,而被告人石玉丹、李晓亮、于树泉、刘振华等4人泄密数量已有7项(件)之多,其行为违反了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追究刑事责任。 检察官还介绍说,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情节较轻的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会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